2007年9月10日星期一

关于硕博士能力培养的官方说法

1981年通过、2004年修正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对硕士学位的要求是在本门学科 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,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;对博士学位的要求是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 统深入的专门知识;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;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。条例并没有硬性的论文篇数要求。

——引自《中科院计算所论文答辩资格变更说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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